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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本王从不勉强女人

    沈初梨听得一激灵。

    她的确会医术,温胭的爷爷是十里八村的老神医,去世前把毕生所学都传授给了她。

    她自懂事起,能辨别百种草药,精通人体穴位。

    入宫后,霍景恒不信任她,前世一手医术便埋没了。

    只是——

    霍渊母亲的事,她多少听过。

    她是西域公主,和亲嫁给太上皇的侄子贤亲王,不出两日,贤亲王离奇暴毙,次日便被太上皇看中,纳入宫后,封为昭妃。

    其中过程她不得而知,只知后来昭妃被匈奴人所掳,残忍虐杀,此后霍渊便和匈奴人不死不休。

    人人都传,是太上皇强娶了自己的侄媳,有违伦理纲常,这才被老天惩罚。

    有这件事在先,她想过当牛做马报答霍渊,却从没想过,嫁给他。

    且老一辈的恩怨先不提,她可是嫁过人的。

    嫁的还是他亲侄子!

    他名声那么好一个人,若娶了自己亲侄儿休掉的女人,和往脸上抹屎有什么区别?!

    她嫁给他,不是恩将仇报吗?

    然而沈初梨转念一想,或许因为十年前她救过他,小叔对她感激,见她现在这么倒霉,所以才想娶自己?

    这么一想,事情就变得合理多了。

    霍渊等了好一会儿,见沈初梨没反应,手指轻轻叩在石桌上,“至于做摄政王妃的好处”

    “首先,你与天子同辈。长幼尊卑,太子见了你,得恭恭敬敬叫一声小皇婶,很多事你都不必再忍。”

    “其次,他们都不看好你,偏你嫁的更好,便是打了所有人的脸,你的三妹,爹娘、兄长,此后都要看你的脸色。”

    “最后,不会有人敢欺负你,无论前方有多少风云诡谲,本王永远是你的退路。”

    沈初梨听得脑袋晕乎乎的。

    她感觉是不是还在上一世。

    其实这一切都只是她临死前的幻觉?

    或者她话本子看多了,什么叔嫂、兄妹,把自己也代入了,幻想被渣男伤害的自己,嫁给他高不可攀的小叔,生一堆可爱的孩子,打脸所有人,这一世荣华富贵过一生

    这对吗?

    沈初梨掐了下大腿。

    疼!

    不是做梦?

    霍渊将她的小动作看在眼底,“阿梨,如果你还想再嫁,那本王”

    他将梨花枝别入她发鬓,声音低缓,“是你最好的退路。”

    沈初梨:“”

    霍渊一番话,直说到沈初梨心坎里。

    从前她怎么没敢想!

    到那时,她摇身一变,成了霍景恒的小皇婶,别提多带劲,想要收拾高南柔简直易如反掌

    偏心眼的爹娘大哥,见她都得笑脸相迎

    抢了沈芙喜欢的男人,她也会狠狠破防

    整个京城,不,整个天下都没人敢再欺负她

    嫁给小叔,似乎很不错?

    不过,一想到自己昨儿个还是这男人的侄媳,今日就要当他妻子,俩人不仅要在一个屋檐下生活,晚上还可能睡一张榻

    嗯就有些,羞耻?

    霍渊靠在那里看了她片刻,“夜深了,本王要去军营几日,你早些歇息。”

    他起身前将一枚玉令放在石桌上。

    “本王从不勉强女人,若你考虑清楚,凭此令,随时来找本王。”

    -

    霍渊离开后,沈初梨抱着膝盖蜷缩在角落。

    他的寝殿比东宫还大,床榻一个人睡很空荡,黑漆漆一片,冷肃之气扑面。

    她没点烛火,静静发呆。

    身边,放着一个布包。

    布包里,摆着一支素簪子,一件衣裳,一双靴子,一副马鞍。

    素银簪子是大婚时霍景恒送她的唯一礼物。

    他说边关战乱,百姓饥不饱腹,大婚需从简,所以连一件像样的翟衣都没有。

    可临死前,她分明看到高南柔珠翠满头,贵不可言。

    霍渊听后,遣人送去华服珠宝,被霍景恒知道,打了沈初梨一巴掌,骂她下贱。

    那一巴掌,是她生气最久的一次,也仅仅是一个时辰。

    最后,她穿着旧衣,嫁入东宫,这根素银簪子,也一直带在身边。

    沈初梨硬生生弯折了手里的簪子。

    剩下的三样东西——

    衣裳是给母亲沈夫人的,马鞍是给大哥沈明逸的,靴子是给爹爹沈怀胜的。

    当初攒了好久的银子买下,被他们嫌弃丢到府外,她捡回来了。

    以后,她不会再送。

    连着霍景恒的簪子,全被她扔进了院子里的池塘。

    从今日起,她和过去的一切,一刀两断!

    沈初梨扔完东西,一瞬间不知要干什么,便抱着自己蹲在秋千旁发呆。

    她有烛火也驱不散的孤寂,想一个人晒晒月亮。

    可蹲了一会,有人从远处小跑着,在她面前站定。

    沈初梨抬头。

    是温胭!

    “小宝,怎么一个人蹲在这里呀?”

    温胭看见她蹲在秋千旁,脸色一下慌了,手里提着的红糖鸡蛋往后一扔,快步朝她跑过来。

    “胭姐姐!”

    沈初梨情绪决堤,紧紧抱住她。

    温胭揉了揉她的脑袋,哄道:“谁欺负我家小宝了,姐姐帮你去揍他!”

    “就是想你了。”

    沈初梨摇了摇头,前世种种涌上喉头,却难以诉说。

    温胭还是她记忆中的样子,着一袭白月衫,长发随意束起,全然不见脂粉堆砌的软糯,举手投足皆是飒爽之态。

    因她自幼体弱多病,喝的药实在太贵,温胭从女儿郎,干起了屠户买卖。

    汗水浸湿了额前的发,溅起的猪血沾染了衣衫,却为她撑起了一片天。

    甚至前世为救她,一头撞死在玄武门下。

    一切都过去了。

    这一世,她定要保护温胭,弥补所有缺憾!

    来王府的路上,谢长晏将马场及和离之事,告诉了温胭。

    要不是他拦着,差点提杀猪刀闯宫砍了狗太子!

    -

    “啥子?摄政王要你嫁给他?!”

    沈初梨在温胭怀里大哭一场。

    回到寝殿,温胭替她擦干泪,这才从激动的情绪中回过神。

    当听到沈初梨说霍渊要娶她时,仍大吃一惊。

    “嗯”

    沈初梨说这些时有些不好意思,脑袋埋的很低。

    “阿姐,你觉得我该怎么做?”

    温胭将手里剥好的红糖鸡蛋递给沈初梨,反问她:

    “小宝,和姐姐说,你喜欢摄政王吗?”

    “我”沈初梨微微一愣,声音也低了,“我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她是真的不知道。

    前世,她对霍渊有畏,有厌,可唯独没有爱。

    直到临死前,才知这个男人为她报仇后殉情,那种喜欢才慢慢开始萌芽,只是两人接触的还太少,她不敢轻易说出口。

    更何况小叔对自己,顶多就是感激。

    她要是真爱上他,对他而言才是一种烦恼吧?

    温胭道:“你和太子的事阿姐听说了,曾经阿姐怎么劝你都没用,这次是真的想清楚了?和离,永不后悔?”

    沈初梨盯着手里的红糖鸡蛋,热乎的,温胭一路捂在怀里的。

    鸡蛋很糯,混着红糖的味道,幼时温胭经常会为她做。

    她吃的有些哽咽,“阿姐,路选错了,怎么走都是错,我不想继续骗自己,也是真的不会再回头了。”

    温胭眼眸清亮有神,她给了沈初梨一个大大的拥抱。

    “太子那狗东西瞎了眼,他一定会后悔!不管他说啥子嘞,你永远都是阿姐最心爱的小宝!大不了就回镇子,姐姐杀猪养你呀!!”

    她其实特别理解沈初梨。

    三年前经历了那样可怕的事,是霍景恒救了她,这也让她把霍景恒当做了唯一的救赎。

    只是这次,不知她经历了什么,才决定放下这段感情。

    温胭不忍追问,想起了另一件事。

    “乖宝,谢长晏和我说,沈芙喜欢摄政王?”

    沈初梨点头:“我昨夜亲眼看到她给小叔送药,应该是真的。”

    她其实也搞不懂沈芙到底怎么想的,她不是喜欢沈明逸吗,怎么又惦记上霍渊了?

    沈初梨猜测,恐怕是怕不伦恋被爹娘发现,所以改变目标,觊觎霍渊。

    毕竟,沈芙一向心思最深,野心最大。

    温胭听完马场那一遭,气不打一处来。

    可她冷静下来,抱着沈初梨分析:

    “小宝,看事情咱们得看本质,沈芙在马场搞那么一出,一则是不想你继续做太子妃,压她一头。”

    “二则为挑拨你和沈家的关系,让你无家可归。”

    “三则让所有人知道,沈家人只认她一个女儿,她才是沈家的真千金。”

    沈初梨看着夜空发呆,“阿姐,我现在不是太子妃了,也无家可归,她是不是得逞了?”

    温胭捧着她的脸,一字一句认真道:

    “才不是呢!有阿姐的地方,小宝就有家。她是啥子玩意,敢抢你的东西!”

    “你是太子妃,除非她嫁给皇帝,否则怎么也越不过你,岂会甘心?所以费尽心思拆散你和太子,她才能痛快!不过小宝不用担心,就算天塌下来,也有阿姐给你顶着。”

    温胭问她:“你说摄政王是看中你的医术,所以用你允诺他的那件事,让你嫁给他,对吗?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“那对头了,明日一早你就去找他。”

    温胭兴奋道:“你说你想好了哈,你要嫁给他,做摄政王妃!”

    沈初梨一瞬间没反应过来,“啊?”

    她有些犹豫,“阿姐,世人眼中我始终是他侄媳,违背祖宗礼法、伦理纲常,会不会害了小叔?”

    “傻宝,祖宗礼法、伦理纲常,是对弱者的枷锁,有实力的人是不需要在意那么多的。再说你和他又没血缘,放心大胆冲!”

    温胭捏了捏她的脸:“嫁给摄政王,从此你便有了靠山,皇室和沈家都不敢随意欺辱你。最重要的一点,你想报答他,凭你的医术,嫁给他就是最好的报答!”

    沈初梨:“”

    这话倒和霍渊说的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她倒是想,可霍渊去了军帐大营,要十天半个月才回来。

    虽然霍渊留给自己一枚令牌,可她实在不敢随意去军营那种地方,搞不好会掉脑袋!

    温胭看到令牌后,大吃一惊,“小宝,这是行军令,代表主将权威!见令如见人,哪怕他不在你身边,你遇到任何危险,凭此玉令,皆无人敢动你!”

    沈初梨瞪大了眼睛。

    霍渊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给了她?

    思忖片刻,沈初梨道:“阿姐,军中有急,等小叔回来再说吧。”

    -

    这一等便是大半个月过去。

    回过神来时,已入深秋,距离中秋宴不足七日。

    今夜本是万里无云,却忽然雷声轰鸣,下起了大雨。

    雨中夹着雪,将整座摄政王府笼罩在阴霾中。

    沈初梨翻来覆去睡不着,总觉得有大事要发生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殿外传来一阵喧嚣。

    她披一件衣裳下地。

    推开门,拐角传来细碎的说话声。

    “听说咱王爷病又发作了,军营现在乱作一团。”

    “好端端的,九月怎会飞雪?王爷每逢雪夜失魂症便会发作,痛苦难忍如疯魔一般,谁都不认。”

    “王爷也是可怜,据说这不治之疾和他十年前的一段经历有关。”

    “嘘!小声些,玲珑姐姐特意嘱咐过,此事万不可吵了沈二小姐休息。”

    “这么大的雪,二小姐早就歇下了,放”

    婢女话音未落,抬头就看到了沈初梨站在二人面前。

    “二小姐!!”

    一道雷光闪过,将沈初梨的脸照得雪亮,婢女们被吓了一跳,腿一软跪了下来。

    沈初梨看着她们,“你们刚才说,雪夜,小叔的病会发作?”

    两个婢女面面相觑,谁也不敢说话。

    “说!”

    沈初梨怒喝一声,吓得两人一抖。

    其中一人绷不住了,颤巍巍说了霍渊雪夜发病的事。

    沈初梨当即往外冲去,赶来的玲珑见状,立马上前制止。

    “下这么大的雪,二小姐是要去哪?”

    沈初梨却忽然想起什么似的,转身冲回寝殿。

    “二小姐!”

    玲珑冷冷瞥了一眼跪着的婢女,“王府不需要碎嘴子,自己滚。”

    接着,便看到沈初梨拿着什么快步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见状,玲珑心里咯噔一下。

    这二小姐该不会听到王爷得了失魂症,吓得离开摄政王府吧?

    若是如此,王爷那边该如何交代?

    “二小姐,您这是?”

    “玲珑,备马车,我即刻要去军营。”

    沈初梨连柄竹伞都没打,“我要去看小叔。”

    玲珑一愣。

    军营?那里可非女子擅闯之处。

    “二小姐,雪夜难行,军营距此二百里,马车恐怕”

    “我自己去。”

    沈初梨沉声打断,一声马哨,雪白身影飞奔而来。

    是霍渊送给她的小白马,她仍给它取名雪团。

    沈初梨跃身上马,朝营地急驰而去。

    这一路,她想了许多。

    前世她死在雪天。

    可霍渊的病,每逢大雪便会痛不欲生

    即便如此,他仍将她裹在怀中,未让风雪染她分毫。

    沈初梨的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了下来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,她只有一个想法。

    她要见到霍渊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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