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
等她再次睁开眼睛时,飞机就已经到达腐都的双流机场了。叶佳老家的房子,位于腐都的郊区。
可虽说是郊区,腐都这几年来发展越来越好,郊区也慢慢开始建起了高楼,看着跟市区没多大差别。
这次回家迁坟,叶佳却认为自已是衣锦还乡。
所以,在离开魔都的前一夜,她又去商场给自已买了好几身衣服和鞋子。
现在的她,穿着gucci的薄荷绿外套和白色短裙,踩着普拉达的珍珠小白鞋,戴着香奈儿的双g镶钻耳钉,左手挎着爱马仕牛油果绿30得铂金包,右手拉着Lv蓝天白云限量款的行李箱,闲庭信步地走在村头的小路上。
都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,叶佳这一身打扮下来,与封面杂志上的名媛千金,几乎没什么两样。
如此时尚贵气的打扮,吸引了村头无数人的目光。
“哎呦,这不是老叶家的闺女吗?”
“真是她啊,我记得她去城里打工那会儿,一身地摊货,怎么回来穿得那么贵气?”
一个嘴碎的大婶酸溜溜地说着:“还能为什么?要么是在城里找了份好工作,升职加薪,要么是找了个好男人,有钱给她花。”
另一个大妈也点头:“依我看,后者的可能性最大,现在找工作都是要拼文凭的,老叶家这闺女,连高中都没毕业,怎么可能找到好工作?”
“我也觉得是这样,干得好不如嫁得好,这年头工作那么辛苦,还不如找个好老公,相夫教子,舒舒服服过日子呢。”
“不过,还别说,老叶家这闺女,经过一番捯饬,看着还是挺漂亮的,只可惜这么好的姿色,却要便宜老男人,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。”
第70章
应该要几百块吧?
“话不能这么说,嫁汉嫁汉,穿衣吃饭,这男人要是没钱没势,再年轻有什么用,找个有钱的老男人当饭票,那才是实实在在的。”
……
一众大婶大妈七嘴八舌地说着,刚开始说的还中听,说到后面什么傍大款、找老男人之类的酸话都出来了。
叶佳一张俏脸气得青白交加,忍不住想骂娘。
大清都灭亡一百多年了,在这偏远的山村,重男轻女的封建观念还是没有变。
凭什么男人赚钱回家叫衣锦还乡,女人一身光鲜就是傍大款?
难道女人就不可以通过自已的努力过上好日子吗?
叶佳高高兴兴回来,原以为能够过一个愉快的黄金周。
这下子什么心情都没有了,只想着快点解决父母迁坟的事情,给二老好好上一炷香,然后马上回去。
老家的房子坐落在小巷深处,是一座有些年头的砖瓦房。
随着城市的影响力不断辐射到郊区,这里的很多人家都陆陆续续建起了三层楼高的小洋房和小别墅。
唯有叶佳的家,因为父母车祸身亡,经济支柱垮塌,想翻新重建也没这个财力。
叶佳顺着脑海中的记忆,找到了记忆中熟悉的家。
叶骏上学的地方,距离老家比魔都要近一些,早早就到了。
叶佳见门大开着,就知道弟弟回来了,正要推着行李箱进去。
里头走来一个身材高大的帅小伙儿:“你是?”
叶佳面色一沉:“臭小子,我是你姐,你不认得我了吗?”
“姐?”叶骏怔怔看着叶佳。
呆愣了片刻,叶骏回过神来,欢喜出声:“姐,真的是你啊,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,我差点都认不出来你了。”
其实,叶佳刚刚进来的时候,叶骏就透过木窗看到了她。
从她的背影上看,的确像极了自已的姐姐。
可见她打扮得如此时髦靓丽,与他记忆中有些土气和寒酸的姐姐大相庭径,让他不敢相信。
所以,叶佳一进来,叶骏才问她是谁。
可叶骏怎么都没想到,眼前这位打扮得如时尚杂志名媛的美女,会是自已的亲姐姐叶佳。
叶骏后退了几步,一双眼睛如同探照灯一样,对着叶佳上下打量。
“姐,我上次见你的时候,你还是那样,怎么如今就变成这样了?”
叶佳翻了个白眼:“什么这样那样的,你姐有钱了,当然要好好打扮一下自已,好看吗?”
叶骏点头:“好看,好看,简直跟电视上的名媛一模一样。”
旋即,他又问:“姐,这一身衣服很贵吧?应该要几百块吧?”
从小在贫困家庭中长大,叶骏根本就没有接触过什么奢侈品。
什么爱马仕、香奈儿、Lv的,他统统不认识,甚至连最基本的品牌logo都认不出来。
他进过最高档的服装店,就是跟着大学舍友去优衣库和zara买衣服,里头那些上百块的衣服,在他看来就已经很好很好了。
现在他看叶佳穿得这么光鲜,就以为她的衣服是从优衣库、zara这些店里买来的,应该要好几百块才对。
大家不要怪我把叶骏写得太过小家子气了,现实就是这么残酷,我记得小时候看到一个漂亮的玩具想买,妈妈都会说那东西太贵了,家里穷买不起,长大之后,我就看什么都嫌贵,看什么都舍不得买,改都改不过来。
第71章
姐,你哪来那么多钱?
叶骏哪里知道,叶佳一身的国际大牌,最少几十万打底。
几百块钱,连她一只耳环都买不起。
叶佳失笑一声,看了看他:“阿骏,大半年不见,你瘦了,也变帅了。”
他们早逝的亲娘年轻的时候,是十里八村最美的姑娘,所以姐弟俩也遗传了母亲优秀的外貌基因。
叶骏是地地道道的帅哥,不过他这种帅,与娱乐圈那些阴柔的小鲜肉不同,属于棱角分明的阳刚帅气。
都说寸头是检验帅哥的唯一标准。
此刻的叶骏就是一个短寸头,看着清清爽爽。
一身廉价的淘宝爆款休闲装穿在身上,愣是被他穿出了时尚大牌该有的范儿。
果然,长得帅穿什么都好看。
长得丑的,哪怕天天香奈儿、Lv,照样上不了镜头。
叶骏见叶佳提着大包小裹,连忙从她手里接过来,提进屋里。
他感受着牛油果绿铂金包细腻柔滑的皮质,不觉惊诧:“姐,你这包手感好好啊,从哪儿买的?价格应该很贵吧?”
叶佳点了点头:“很贵!”
叶骏笑着说:“都说一分钱一分货,这种上百块包包,手感就是好!”
叶佳顿觉无语凝噎。
她之前买这只包,不算包本身的价格,光是配货就砸了十几万。
要是让制作这只包的爱马仕工匠,听到他亲手做的包只值几百块,恐怕会气得直接去见他的上帝。
叶佳就问:“这样的包,你喜欢吗?”
叶骏点头:“喜欢,就是看着有点贵,等我哪天毕业赚钱了,一定要买一只这个牌子的包包,对了姐,这个牌子有买男包吗?”
“有,当然有,我买包的时候,也顺带着给你买了一只,就怕你不喜欢,如今看来,我是多虑了。”
叶佳说笑着,随手打开Lv蓝天白云限量款的行李箱,将这种百万vlP定制的三拼灰色40的铂金包拿了出来。
叶骏看到这一只包,第一眼就喜欢上了。
他将这只包拿在手里,来来回回看了几遍,越看越满意。
“喜欢吗?”叶佳笑着问。
叶骏不住点头:“喜欢,喜欢,可这么大的一只包,应该很贵吧?”
“蛮贵的,但比我手里这只绿色的包要便宜。”
叶骏吃了一惊:“什么,大的比小的便宜,没搞错吧?”
叶佳回答得十分肯定:“没搞错,这个牌子的包包就是这样,重女轻男,女款包包贵得要死,男的却很便宜,而且还好卖。”
当初买包的时候,牛油果绿30的配了十几万的货,反倒是这只40的大号定制款,一只五六万的手表就轻易拿下了。
现在想想,叶佳还是怨念不已。
“对了,这只包里还藏着一块我给你买的手表,快拿出来看看喜不喜欢?”
“只要是姐送的,我都喜欢。”
叶骏从包里拿出来一只方方正正的橙色小盒,打开一看,里头卧着一只靛蓝色雾面鳄鱼面圆形腕表。
一见这只表,叶骏立刻收起了笑容,有些严肃地看着叶佳:“姐,你哪来那么多钱买这只腕表?”
第72章
钱应该存着当嫁妆
女人爱包,男人爱表。
相较于包包,叶骏对于名表,还是有几分了解的。
他虽说不认识爱马仕这个牌子,却从班里的同学和宿舍的舍友了解到,像这种用鳄鱼皮制作成表带的腕表,市场价最少一万起步。
他见过隔壁班的一个富二代戴过一只鳄鱼皮腕表,据他所说,他买这只表花了四万多。
眼前这只表的形制与富二代手上那只非常相似,鳄鱼皮的质感却更好,那么这只表的价值,肯定要超过四万的。
想到之前叶佳转给他的十万块,叶骏愈发担心,担心她为了钱走上歧路,最终害了自已。
对于这个问题,叶佳早就想好了如何回答。
叶佳就说:“这件事,还要从我去魔都打工的三个月后说起……”
在叶佳的忽悠中,叶骏了解到了一个堪比琼瑶狗血剧的故事。
某一天的叶佳,照常搭公交上班,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刷卡上车。
此时,正值早高峰,公交车人挤人,那老太太身体一个承受不住,竟一头栽倒在地。
面对这样的变故,车上的男男女女都不敢去扶,就怕老太太醒来之后,赖上自已,那可真就吃不了兜着走。
唯有叶佳不畏一切,用她瘦弱的身躯强扶着老太太下了公交,并在第一时间打电话,将老太太送去了医院。
此后,叶佳隔三差五地去医院看望这个老太太,嘘寒问暖,将她当成自已的亲人一样照顾。
这位老太太无儿无女,一生孤苦,见叶佳不仅救了她的命,还对她如此照顾,感动之下,就把她认作了孙女。
之后不久,老太太因身体机能老化,肝功能衰竭去世,临终之前留下遗嘱,将所有的财产留给了叶佳。
叶骏听得痴痴怔怔地,沉默许久之后,才说:“都说好人有好报,姐姐人美心善,扶了别人不敢扶的老人,这些都是你应得的。”
所谓的扶老人、认孙女、继承遗产,都是叶佳编出来的鬼话。
毕竟她的钱都是根据系统的指点赚来的,要是说她随身带着系统,所以能够预知未来,攫取商机,叶骏不把她当成妖孽才怪呢。
叶佳见叶骏相信了自已这套说辞,顿时放心了不少。
叶骏回过神来,拿起包装盒,将这只表盖上,推到叶佳面前。:“姐,这只表,你……你还是拿去退了吧。”
叶佳眉头皱起:“这只表跟你很配,好好儿的,干嘛要退了?”
叶骏一脸肉痛地说:“我承认,我是很喜欢这只表,但这价格……我还是接受不了。”
叶佳笑了:“不过一只表而已,等你大学毕业,姐给你买更好的,这只暂时戴着吧。”
见叶佳说得如此轻描淡写,叶骏不由倒吸一口凉气,忙说:“姐,我知道你有钱了,可有钱也不能乱花啊,你的年纪也差不多大了,这钱应该存着当嫁妆。”
在叶骏想来,一个无儿无女的孤寡老太太能有多少遗产,撑死不过几十万,如何能经得起这样的挥霍?
第73章
我叶佳的弟弟,谁敢瞧不上
这年头男孩子娶老婆不容易,女孩子想嫁给好老公也同样很难。
要是真遇上好人家,嫁过去当媳妇,没有嫁妆压箱底,也会被婆家瞧不起的。
叶佳听了这话,不禁有些哭笑不得,同时又感动得很。
叶佳拉着他的手,推心置腹说:“阿骏,你不必为我担心,什么嫁妆不嫁妆的,我自有打算,从前咱家是太穷了,所以才被别人看不起,但现在有钱了,更应该证明自已的实力,人靠衣装佛靠金装,这只表安心带着就是了。”
叶骏听了,也只能点头收下了。
很快到了午饭时间,叶骏知道叶佳要回来,早早准备了好些菜。
叶骏虽说是男孩,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,以前叶佳在外面工厂上班,来不及做饭,都是他放学回来自已料理。
时间一久,叶骏便无师自通,练就了一手好厨艺。
麻婆豆腐、鱼香肉丝、回锅肉、口水鸡,香辣虾,都是他的拿手菜。
为了给叶佳接风洗尘,叶骏几乎是把看家的本领都拿出来的。
叶佳舀了一勺麻婆豆腐混着米饭送进嘴里,细细品味着。
“麻、辣、烫、香、酥、嫩、鲜,这道麻婆豆腐巴适得很,阿骏,你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,这年头会做饭的男人越来越少了,将来谁要是嫁给了你,那可真就有福了。”
叶骏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。
他红着脸说:“什么女朋友,我这条件,谁能看得上呢?”
“我叶佳的弟弟,谁敢瞧不上,看我不拿钱砸死她。”叶佳说得十分豪横。
叶骏低声叹了一口气:“这年头,儿子娶媳妇,父母脱层皮,咱爸妈早逝,什么都没有准备……唉,不说这个了,姐,魔都生活不容易,方方面面都要钱,你难得继承了一份遗产,有钱就存起来,将来找个魔都的,用这钱和他一起凑个首付。”
叶佳听了,心里在想。
这年头,娶个媳妇不容易,彩礼、车子、房子,几乎都要男方来负担。
父母早逝,长姐如母,她这个当姐姐的,是该好好为弟弟打算一番了。
房子,就来一套一亿左右的汤臣一品。
车子呢,男孩都喜欢跑车,那就上千万的法拉利和兰博基尼,各来一辆。
至于彩礼钱,就看情况来定吧。
这时,叶骏又说:“姐,我明年要转去魔都念书了,到那个时候,我就经常见到你了。”
叶佳一怔:“转去魔都?你这念得好好儿的,怎么要转去魔都?”
“姐,你有所不知,我读的那个财经专业,是中外合资的学校,前面两年在本校读,后面两年去魔都那边,听说魔都那个校区,老师都是歪果仁,全程用英语教学,我还得抽出时间提高英文水平,不然上课怕是听不懂呢。”
叶佳微微颔首:“原来是这样啊,魔都那边的校区条件还好吗?要不,我给你整套房子吧,你搬出来住。”
“姐,你又来了,我刚才都说了,不要乱花钱,要为自已的未来多攒点资本。”
第74章
何以解忧,唯有暴富
叶骏如同唐僧一般碎碎念着。
叶佳听得十分头疼,她这弟弟什么都好,就是过于抠搜,不够大气。
等他转到魔都去,自已定要拉着他逛遍所有商业圈。
什么名车、名表、高级餐厅、定制高奢,通通给他来一遍,让他知道什么叫有钱人的生活。
次日,上吉,姐弟俩起了个大早,为丧生于车祸的父母迁坟。×39